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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犯罪治理中心、数字检察指挥中心和党建业务融合实践站修缮工程(项目编号:SLC2-25142)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项目编号:SLC2-251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犯罪治理中心、数字检察指挥中心和党建业务融合实践站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4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项目遴选公告和遴选文件项目内容及需求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完工期

预算金额(元)

1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犯罪治理中心修缮工程

1项

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工。

336,384.90

2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指挥中心修缮工程

1项

161,775.10

3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建业务融合实践站修缮工程

1项

259,924.92

现更正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完工期

预算金额(元)

1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犯罪治理中心修缮工程

1项

合同生效之日起120个日历日内完工。

318,749.82

2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指挥中心修缮工程

1项

157,840.31

3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建业务融合实践站修缮工程

1项

240,230.28

2.原项目遴选文件中二、项目商务要求”之“3.最高限价(1)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犯罪治理中心修缮工程最高限价为336,384.9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1,130.17元,最终以采购人审定的金额为准。合同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同等下浮,即合同金额=成交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采购人审定的金额。(2)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指挥中心修缮工程最高限价为161,775.1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5,370.51元,最终以采购人审定的金额为准。合同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同等下浮,即合同金额=成交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采购人审定的金额。(3)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建业务融合实践站修缮工程最高限价为259,924.9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319.96元,最终以采购人审定的金额为准。合同金额按成交供应商报价同等下浮,即合同金额=成交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采购人审定的金额。(4)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暂列金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按上述金额填报,遴选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现更正为“3.最高限价(1)连州市人民检察院犯罪治理中心修缮工程最高限价为318,749.8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8,513.35元。(2)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数字检察指挥中心修缮工程最高限价为157,840.31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121.10元。(3)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党建业务融合实践站修缮工程最高限价为240,230.2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4,700.30元。(4)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或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按上述金额填报,遴选响应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

3.工程量清单以遴选文件(修改稿)中附件为准。

4.其他内容不变。

变更日期:2025128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连江大道9号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0763-3178685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人:张英哲

联系电话:0763-3382505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5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