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C1-251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8 09:30:00,更正为:2026-02-04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8 09:30:00,更正为:2026-02-04 10:30:00。
一、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评标”之“三、评审程序”之“3.详细评审”变更内容如下:
1.采购包1(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
原评分细则 | 现修改为 | ||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或“整体部门绩效评价”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或“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或“整体部门绩效评价”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或“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2.采购包2(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
原评分细则 | 现修改为 | ||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或“整体部门绩效评价”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或“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或“整体部门绩效评价”或“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或“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3.采购包3(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
原评分细则 | 现修改为 | ||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分) | 根据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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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财政局
地 址:广东省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763-3877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方式:0763-338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哲
电 话:0763-3382505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