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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LC1-2515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根据实际情况需要。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1-28 09:30:00,更正为:2026-02-04 10: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1-28 09:30:00,更正为:2026-02-04 10:30:00。

一、招标文件的“第四章 评标”之“三、评审程序”之“3.详细评审”变更内容如下:

1.采购包1(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1)

原评分细则

现修改为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整体部门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整体部门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2.采购包2(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2)

原评分细则

现修改为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整体部门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整体部门绩效评价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部门整体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3.采购包3(2026年清远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包3)

原评分细则

现修改为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 (11.0)

根据投标人20221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业绩的(合同项目或标的名称中必须含有重点绩效评价字眼)的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有效业绩的日期认定以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本项评分以投标人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采购内容、签约日期、双方盖章)为评审依据。】 承接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业绩,每提供1份业绩材料得1分,本项最高得11分。 注:同一业绩不重复评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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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清远市财政局

  址:广东省清远市北江二路清远市财政局

联系方式:0763-38770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址:清远市连江路1号金沙商务大厦第11层

联系方式:0763-3382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英哲

  话:0763-3382505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6日